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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加快构建 教育部:有条件幼儿园可招收2~3岁幼儿

发布日期:2022-09-17 16:34 浏览次数:

随着中央及各地陆续出台生育支持政策,如何满足0~3岁尤其是2~3岁幼儿的照护、托育需求备受关注。
日前,国家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负责人杜希学在中宣部举行的“中国这十年”发布会上表示,目前“普惠托育服务开局良好,政策法规、标准规范及服务供给体系基本形成。配套支持措施不断完善,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。”他表示,我国将加快构建生育支持政策体系,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。
今年8月,国家卫健委等17部门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,其中特别提到要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,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~3岁幼儿。
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此前在接受《中国经营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:“幼儿园需要优先满足3~6岁幼儿入园需求,在此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有余力、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以适当招收一部分2~3岁的幼儿。这也是国家政策。”
但由于我国托育服务行业正处于起步阶段,供给和需求缺口还比较大,当前家庭或仍然是0~3岁婴幼儿成长和照护的重要主体。

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加快构建 教育部:有条件幼儿园可招收2~3岁幼儿
加快构建生育支持政策体系
“普惠托育服务开局良好,政策法规、标准规范及服务供给体系基本形成。配套支持措施不断完善,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。”9月7日,在中宣部举行的“中国这十年”发布会上,杜希学如是说。
杜希学表示,生育政策调整以来,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。出生人口中二孩及以上占比由政策调整前的35%左右提高到近年来的55%以上。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于正常水平。优生优育水平不断提升,母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。
党的十八大以来,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,党中央作出逐步调整生育政策、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等重大决策,先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、全面两孩政策、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。
0~3岁婴幼儿的托育需求也随之变得迫切。国家卫健委人口家庭司司长杨文庄2021年7月曾表示,现阶段,我国0~3岁婴幼儿约4200万,其中三分之一有比较强烈的托育服务需求。但调查显示,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仅为5.5%左右,供给和需求缺口还比较大。
与此前两次人口政策调整不同,三孩政策的实施更加强调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。也正因此,三孩政策实施后,中央各部门以及地方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生育支持政策,包括住房、税收支持等。
要实现“幼有所托”,根本是要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“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”的重大部署,提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。“十四五”规划纲要将“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”列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之一,明确2025年达到4.5个的目标。
今年8月,国家卫健委、国家发改委等17部门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,其中特别提到要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,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~3岁幼儿。
就幼儿园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的问题,吕玉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:“幼儿园需要优先满足3~6岁幼儿入园需求,在此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有余力、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以适当招收一部分2~3岁的幼儿。这也是国家政策。”
据记者了解,生育政策不断调整完善以来,国家卫健委作为牵头部门,建立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,鼓励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机构规范发展,加快建设托育服务专业人才的培养培训体系;在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下,陆续制定出台了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相关的政策文件。
2019年、2020年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》和《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》,提出了托育服务的基本原则、发展目标、具体举措。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都增设了托育服务规定。
此外,一些地方积极探索落实,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工作基础,有针对性地出台系列支持政策,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托育服务需要。
生育支持政策正与其他政策一起作为“一盘棋”,纳入我国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考量中。
《指导意见》明确了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,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,完善生育休假和待遇保障机制,强化住房、税收等支持措施,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,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等内容。
新时代我国人口发展还面临一些深刻变化:总人口增速明显放缓,生育水平持续走低,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。就未来如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,杜希学在上述发布会上表示:“我们将顺应人民群众期盼,将婚嫁、生育、养育、教育一体考虑,加快构建生育支持政策体系,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,切实解决群众后顾之忧,释放生育潜能,保障人口发展战略目标顺利实现。”
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加快构建 教育部:有条件幼儿园可招收2~3岁幼儿
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
可喜的是,我国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正在不断扩大。
国家卫健委的数据显示,2020—2022年,国家卫健委会同国家发改委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,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20亿元,带动地方政府和社会投资超过50亿元,累计新增约20万个托位,推动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。
托育机构的师资配备也至关重要。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一级巡视员姜瑾向《中国经营报》记者表示,目前的幼儿园若招收0~3岁的幼儿,还需要做好师资配备等工作。
姜瑾告诉记者,一方面,0~3岁和3~6岁属于两个不同的成长阶段,当前幼儿园的教师并不适合直接教0~3岁的孩子。如果幼儿园要招收0~3岁的幼儿,需要对师资重新配备,对教师进行专门培训。另一方面,从国际经验看,0~3岁更适合家庭养育,不是一定要进托育机构。
姜瑾认为,现在托育行业还处于起步阶段,目前需要考虑的是这个阶段的孩子是否有必要送到托育机构,因为3~6岁的孩子是适合接受集体教育的,但3岁以下的孩子更适合在家庭中接受抚养和关爱。
“地方政府部门应该大量地做指导家长的工作,帮助家长树立育儿的信心,增加育儿知识,来更好地(帮助家庭)养育孩子。”姜瑾认为,当前,对3岁以下孩子的托育需求,相关部门需要给予理性的引导。
记者注意到,国家卫健委曾在今年早些时候发布的“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697号建议的答复”中提到,婴幼儿照护服务和幼儿园服务属性不同。
国家卫健委称,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》明确了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属性,而幼儿园为3~6岁幼儿提供的是保育教育服务,两类服务对场地、设施、人员配备等方面的要求都不同。目前,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足,推进普及普惠的任务依然很重,重点是扩大普惠性资源,以满足3~6岁幼儿入园需求。同时,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,招收2~3岁的幼儿。
姜瑾向记者表示,目前,我国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总体还是不足的,而且一些地方“大班额”的问题比较突出。下一步,教育部门一是要把资源配齐,二是要化解“大班额”。
一位教育部门人士也认为,“政府的主要责任是指导家长更好地养育孩子,遵从婴幼儿成长规律,而不是大量地办托育机构。国际上也从来没有主张过把0~3岁的孩子都送到托育机构。这是科学研究和实践的结果。”
今年全国两会期间,不少代表、委员们建议,要尽快构建起生育友好型社会,鼓励开展2~3岁幼儿托育,推进托育机构多样化健康发展,建立托、幼一体化发展体系。
一位接近教育部的权威专家向记者表示,从国际上讲,0~3岁的照护属于托育,不在教育体系内。
“所以现在需要对它进行定位,只有定好位才能谈体系建设的问题。目前(关于定位)这个问题,(各方面)也在思考。”该专家透露。
来源:中国经营报